泗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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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泗阳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014322879/2021-00045 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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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刑事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牵头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十)实施、指导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管理。受理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建设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

(十五)制定全局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六)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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