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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泗阳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文件精神,现就泗阳县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在泗阳县工作、生活,通过2023年度或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提交奖励申请时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且登记区域为宿迁市泗阳县(登记流程为: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进行社工账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个人“首次登记”,登记区域须为泗阳县)。

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申请程序

(一)集体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15日。

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泗阳县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补贴申请表,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报送申报材料(1.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材料交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科;2.其余有工作单位的申报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3.其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盖章后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作放弃。

(二)审核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三)公示及发放

2025年4月上旬对泗阳县内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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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