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成绩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19日(09:00—11:3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03室。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2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包括但不限于: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亦可提供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二)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相关聘用合同。
(三)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等材料。
(四)所有岗位均需提供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需新闻记者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职称(执业)证书等的岗位,提供相应的证书等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招聘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中午12:00。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因特殊情况,考生无法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面试公告,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咨询电话:0527-85271823。
附件:1:202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