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十七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本文件公开发布
“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泗阳县“泗易办”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全力创建“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品牌设立
(一)品牌名称:泗易办
(二)品牌内涵:“泗易办”谐音“事易办”,寓意到泗阳办事,事事易办。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积极主动抓好改革创新,塑造更简单省事的办事流程,更容易省力的办事体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品牌口号
1.泗易办,事易办,线上线下都好办。
2.泗事易办,事事满意。
二、工作目标
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进程,建设现代化政务服务大厅,促进全县各层级信息互认共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极简办、智慧办、专业办,打造“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根除群众办事难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
针对受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及信息不共享等因素造成的群众来回跑、办事难问题,加快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无盲点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少跑腿,就近就能办理。
1.场所全域覆盖。建设“2+4+13+N”的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居)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强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和现代化改造,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分中心要按照服务功能齐全、服务设施完善要求加强场所建设,具备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条件时应逐步取消分中心。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加强工业企业审批服务力量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加快乡镇(街道)、村(居)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队伍、流程、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开展泗阳县政务服务“最佳服务大厅”“最佳服务窗口”“最美政务人”评选活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各乡镇街道。)
2.事项全县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以县“智慧集成接件服务系统”为总抓手,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编制通岗通办清单,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统一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系统优化、流程再造,推进“受审分离”改革。通过各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协同办理,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实现相关事项全县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县各乡镇街道)
3.帮(代)办协作联动。县政务服务中心筹建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区域,进一步提升帮(代)办能力。根据宿迁“代办”清单,提供预先指导、咨询引导、材料待申报等一系列免费代办服务,帮助申请人完成相关审批,并为特殊人群提供延时办公、快递送达等服务。改(扩)建导服区域,建设智慧服务“一站式咨询导办区”,增加导服人员,完善导服内容,真正做到首问负责。为办事群众提供引领服务,科学分流咨询群众与办事群众。针对咨询群众,由导服人员详细精准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实现首问办结;针对办理简单事项的群众,如缴水电费,群众仅需提供账户,由导服人员操作设备,现场完成缴费,做到现场办结,并逐步扩增导服区域办理的简单事项;针对办理复杂事项的群众,由导服人员协助快捷取号,并指引群众快速办结,实现精细化、精准化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居)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帮(代)办事项清单化、手段信息化、服务区域化“三化”管理,扩大免费帮(代)办范围,实现代办帮办“两办联动”的兜底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破除服务环节堵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极简办”
针对困扰群众的“认证繁、证明多”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环节极简、材料极简、时限极简”原则,加大办事流程改革,探索“一环节审批”模式,由相关部门审批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化审批队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由一名工作人员独立完成事项接件、审查、核准、作出审批决定,并对审批结果终身负责,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简单快捷。
1.办事成本“全省最低”。根据宿迁“即办件”事项类型,围绕“五减一免”,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极简审批”。全面梳理排查全县政务服务过程中的认证和证明环节,梳理出“非必要认证或证明事项清单”,实行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各部门(单位)梳理出事项最简材料清单和最简流程清单“两份清单”,并依据“两份清单”开展审批服务。探索推进“告知承诺+容缺预审+备案制”审批机制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审批的门槛。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目录库”,梳理出台新一批即办件目录,逐步实现“审批零材料,办事零等待”。“大厅之外无审批”,对依申请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将3年内无申请办理的事项挂起,如重新使用,需经县协调办同意。(牵头部门:县协调办、县司法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2.一件事“一次办好”。建立“一件事”标准化体系,设立“一件事”项目综合受理中心,加强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措施的深度融合,依托全市“一件事”集成平台和县“智慧集成接件服务系统”开展综合受理审批服务。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我县群众办事实际情况,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新生儿一件事”“初次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8项省市一件事改革任务和县122项一件事清单,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对业务流程进行极简再造,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相关应用案例不低于年度办件的50%。(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3.本地事“异地好办”。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落地实施,成立“跨省帮(代)办”团队,完善线上平台数据对接,推行特色“异地证明电子化”政务服务,提供“双线融合、异地互认、多地联办”多元政务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实现高频事项异地便捷办理,满足群众需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事项年内实现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县协调办。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各有关部门。)
4.所有事项“通岗通办”。推行“全岗通”试点,按服务主题将县政务服务大厅划分为社会保障、金融税务等若干区域,打通政务服务部门壁垒,实行区域内通岗通办。推动分中心和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全科受理,逐步实现“一人在岗,事项通办”。(牵头部门:县协调办。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县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服务手段现代化,排除审批过程痛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智慧办”
针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畅通、网办不完善等问题,建设现代化政务服务场景,打破信息孤岛,提供人性化、智慧化服务,让不同文化水平的群众办事都能更方便、更高效。
1.建成智慧型场景式服务。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建立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2021年起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现代化改造,打造社会保障、金融税务、不动产、工业企业等一站式服务场景,加大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投用,扩大24小时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功能齐备、操作智能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向乡镇和社区延伸,通过“人工+智能”,分流办事群众,带动网上办,培养群众网上办事习惯。建设泗阳县政务服务地图,在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含“我的泗阳”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发布,提供导航服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信息、就近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2.推动数据汇聚运用。建设县“智慧集成接件服务系统”,依托大数据,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汇聚泗阳各类审批服务数据,实现泗阳数据,泗阳使用。建立信息使用制度,明确使用途径与方法,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无障碍传输,推动“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创新智能提醒,在群众业务办理截止日期前,依托支付宝城市之家、微信小程序、短信等途径推送业务办理提醒,实现“依申请办件”向“依提醒办件”转变。(牵头部门:县协调办。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各有关部门。)
3.推进电子印章应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推进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能使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一律使用。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共享互认。对电子印章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未审批、不规范的用印行为实时预警,实现印章使用的闭环管理。(牵头部门:县协调办。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4.试行网购式政务服务。从“用户”需求出发,建立“申请+评价”、“受理+反馈”机制。利用政务服务网推行“网购式”政务服务,开设窗口人员评分专栏,给窗口工作人员评星定级,办事群众可根据窗口人员评分高低选择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办理,形成“竞价服务”模式,实现传统政务服务向“部门网店化、服务产品化、沟通即时化、点评大众化、过程可溯化”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四)推动队伍建设规范化,消除服务能力弱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专业办”
针对窗口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事项受理审批渠道不顺畅问题,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实现“服务全能,一人多能”,让政务服务更专业,群众办事更放心。
1.打造专业队伍。开展全员大练兵活动,对所有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和业务培训。打造“全能型人才”,成立专业受理队伍、专业勘察队伍、专业审批队伍。在专业队伍之间形成轮岗制,即专业受理队伍在服务一定期限后,到专业审批队伍进行深造,做到专业队伍内“一通百通”,办事各个环节“全精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专业办”。建立人员统筹调配机制,实行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统一管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调配,避免“忙闲不均”现象,实现人力资源效率最大化。(牵头部门:县协调办、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县各乡镇街道。)
2.推进联动运行。建立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审批机制,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强化审批衔接与审管联动,实现精准高效的泗阳“联办”。所有单一事项能网上快速审批的应第一时间进行网上协同审批;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事项需联动审批的,由涉及部门首席代表在集中办理中心线上与审批监管人员在线协同审批和监管。(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3.实行多元评价。深入落实“好差评”制度,深化“双找双评”专项活动,进一步畅通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反映渠道,加强群众反映问题落实整改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泗易办”品牌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予以通报,实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成立问题整改小组,针对各方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对政务服务场景进行整改提升,形成“落实—评价—整改—落实”的闭环模式,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协调办。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指挥调度中心、县各有关部门、县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由“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办)统筹做好“泗易办”品牌建设工作,各部门(单位)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改革任务,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及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建立各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机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对“泗易办”品牌建设工作全力保障,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进“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政务服务、审批、管理人员日常考核评价依据《关于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泗办发〔2010〕3号)和《泗阳县“泗易办”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泗政办发〔2020〕116号)执行。(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品牌宣传。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根据“泗易办”品牌理念,结合泗阳地理人文特色,设计“泗易办”专属品牌标志。召开品牌上线发布会,发布“泗易办”标志,宣传“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每年召开一次优化政策新闻发布会,不断强化品牌建设。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泗易办”品牌知名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情况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专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新闻媒体、社会大众等群体的监督作用,开展政务服务问题收集和督促整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县纪委监委。配合部门:县营商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有关部门。)
附件:1. “泗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任务分解表
2.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