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司法局牵头编制了《2024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根据《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1月上旬,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启动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征集和评审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向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发布征集通知,在征集过程中,共收到各部门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在此基础上,县司法局与申报单位多次沟通会商,对决策事项充分研究论证,最终筛选出3项决策事项并形成《目录》初稿。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包含3个项目,分别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泗阳县质量强县建设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裴圩镇人民政府承办的《泗阳县裴圩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县水利局承办的《成子湖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负责牵头做好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县司法局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