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从源头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8〕91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对我县中运河竹络坝、中运河双桥、成子湖卢集备用和中运河姜桥等4个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和保护;加大水源地整治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对水源地有影响的问题和行为,确保问题整改长效保持、不反弹,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保护区范围
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分为河流型和湖泊型,具体是为中运河竹络坝水源地、中运河双桥水源地、成子湖卢集备用饮用水源地和中运河姜桥水源地。每个饮用水源地明确取水口位置,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域与陆域范围。
四、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设置水源地标牌及隔离设施。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规定,在水源地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三类标志牌。
二是持续开展水源地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水源地水利工程维修与养护。强化日常巡查,加强监测,保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河岸及河床稳定,通过优化工程调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加强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整合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资源,做到信息互通共享。不断增强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能力,动态掌握水质和风险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五是强化水源地长效管理和保护。实施水源地巡查监管常态化,明确水源地保护区巡查频次,发现污染问题或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强化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研究布置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
(六)定期开展水源地水量与水质安全评估。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调查评估、水源地水量与水质安全评估,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
五、工作职责
明确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全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水利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对有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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