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主要内容
《泗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计八章,四十五条。
工作规则包含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内外事活动制度、督促检查、自身建设八章。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3条内容。
主要规定《泗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依据、指导思想、对县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县政府工作准则等内容。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4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组成人员、县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能等内容。
第三章工作原则,共5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政务公开、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四章会议制度,共10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全县性会议的组成人员、会议事项、频次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公文审批,共9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行文规则、办文流程、签发程序、审核把关、控制发文数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办理时效、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内容。
第六章内外事活动制度,共3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参加内外事活动相关规定等内容。
第七章督促检查,共4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完善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控制督查频次和时限,创新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等内容。
第八章自身建设,共7条内容。
主要规定县政府组成人员加强自身建设,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请示报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