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泗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281X/2022-00244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6-13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泗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根据最新修订的《泗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县政府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主要内容

《泗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包含总则、参会人员、议题范围、议题确定、议事程序、会议组织、决定事项督查督办、附则等八章,共二十三条。

(一)总则。主要为制定依据、工作原则、召开频次等内容。

(二)参会人员。主要规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列席人员,会议组成人员参会人数和会议请假相关要求。

(三)议题范围。包括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工作部署等十二个方面。

(四)议题确定。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主办单位和分管县领导根据“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提出建议,报县长审签同意后产生,或由县长直接批示产生。讨论事项上会前需充分酝酿,规范填写议题申报审批表,及时履行相关签批程序。

(五)议事程序。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召集并主持;县长外出期间,可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并实行计时控制。

(六)会议组织。议题材料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并报经县长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前1-2天分送副县长和相关与会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议题征集汇总、会议通知拟发、材料审核印发、会议记录、纪要撰写、新闻报道把关、会场服务、会风会纪督查等各项工作,确保会议组织无差错、无失误。

(七)决定事项督查督办。所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要迅速修改完善,原则上会议结束1周内下发执行,特别重要或紧急文件应当天下发执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会议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八)附则。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泗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泗政办发〔2016〕7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