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场)民生事务局、泗阳县追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泗阳县静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泗阳县桃源公墓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现将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5〕10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标准详见附件1。
2.遗体存放:馆内6元/小时,馆外100元/天。
3.穿脱衣:100元/具。
4.遗容整理:80元/具。
5.告别厅租用费:东一厅200元/场次;东二厅900元/场次;东三厅270元/场次;东四厅270元/场次。
6.守灵厅租用费:按照市文件定价规则另行核定。
7.遗体火化:800元/具。
8.乡镇公益性公墓:单穴2400元,双穴3600元,三穴及以上每增加一穴可加收700元。
9.城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另行核定。
二、清单报告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殡葬用品销售及价格清单的公示,均应在公示前提前7个工作日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报县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县发改局核定,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报县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经营性公墓墓(格)葬费要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收费标准由县民政局审核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墓碑制作费用另行收费的,要按规定纳入墓葬费,并重新申报备案。
殡葬用品销售清单,抄送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要求
各殡葬服务单位在8月1日前完成明码标价、清单公示等工作,其他内容按宿发改收费发〔2025〕10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泗民发〔2022〕13号)以及其他此前与本通知相冲突的规定同时废止。国家、省调整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从其规定。
附件:1.泗阳县遗体接运收费标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泗阳县民政局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