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体及其理事机构,负责管理县级社有资产。其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
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推广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全县系统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
(五)根据县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管,协调成员社间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八)依法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九)负责制定全县供销社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实施、教育培训、项目推广和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