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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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中路16号,邮编:223700,电话:0527-852143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泗阳信息、泗阳政务等平台主动公开文化、广电、旅游政府信息,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泗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文件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1件,准予公开,已按期办结,办结率100%,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平台运维、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各环节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合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立足自身实际,按照《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开展多次安全检测评估,及时有效更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研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我局考核评估,建立以日常督查指导、测评反馈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畅通举报投诉反馈渠道,加强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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