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泗阳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2895/2022-0002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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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泗阳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714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中路20号,邮编:223700,电话:0527-852128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泗阳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强化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民主政策政务公开力度,打造阳光透明民政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梳理民政职能,对民政业务中直接与群众相关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残疾人补贴和尊老金补贴等政务全面予以公开。在泗阳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7网上泗阳信息24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13条,政策简明问答3条,本条线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446件,行政处罚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强化重点,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继续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申请条件、办事流程、时限、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公开内容的预审和把关,确保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等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规定平台上传上报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成立民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并明确办公室1名同志专门负责网上公文收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的评比范畴,进行考核计分,并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监督办法,建立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树立民政良好形象。2021年,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0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手段的多样性还需提升,内容的全面性还需强化。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民政涉及的低保、特困、困境儿童、尊老金、残疾人等内容公示;二是创新公示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运用动画、视频、漫画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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