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扶贫、结对帮扶、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工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对全县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组织申报、评审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县有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牵头推进千百亿级产业培育工作,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协调推进全县汽车产业发展;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推广行业先进典型经验;负责全县工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牵头实施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负责网络信息公开发布,承办政务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投资与技术创新科。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动产融合作。负责通用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根据规定承担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申报审核;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负责推动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承担全县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相关工作。
(四)运行监测协调科。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负责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具体工作。
(六)中小企业科。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好省、市中小企业发展“巡诊”工作。承担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协助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专卖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对接市“中国酒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家素质提升,负责企业人才培训;负责承接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七)信息化发展科(无线电管理科)。制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订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促进企业贯彻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并实施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全县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订电子信息、物联网、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制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研究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处做好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