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捷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自用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 1月21日—2025年1 月26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5219039
Email:sy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联炬智慧城一楼环保窗口,邮编22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江苏捷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自用检测中心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淮海东路211号 |
江苏捷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刘加强 |
江苏捷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购置汗渍色牢度烘箱、水浴恒温振荡器、全自动缩水率试验机、缩水率烘箱、数显二孔恒温水浴锅、F-E28 pH计、纺织品甲醛测定仪、落锤式织物撕裂仪、色牢度摩擦仪等设备若干台套,建设自用实验室,用于对面料摩擦力、缩水率、牢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年出具1512份检测报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智能运动帽总产能保持不变。 |
①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VOCs厂界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要求后排入葛东河。 ③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