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下,认真履行《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名称 | 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 ||
索引号 | 014323054/2021-00497 | 分类 | 机构职能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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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下,认真履行《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