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泗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5213282;邮编:223700;联系地址:泗阳县北京东路20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环保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信息公开总计3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已作出答复3件,无因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工单签收办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将泗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更新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发布精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培训指导,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重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与省、市、县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自查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布内容较为单一,质量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公开时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上传规范、全面、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