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3054/2022-0005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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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事业的参与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5份,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或快递方式提交,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自查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面临的新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质量效能有待提升等。针对这些问题,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省、市、县级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了岗位工作能力,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意识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抓好政务公开要点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出现向申请人(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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