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泗阳县城管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 014323847/2021-00052 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    公告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公开日期 2021-12-14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泗阳县城管局内设机构

县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拟定全年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办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办理、保密保卫、政务公开、纪检和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网络问政工作;负责工、青、妇和双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策应扶持、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局党委决议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战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老干部、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市容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县市容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定期分析、研究;贯彻落实城市容貌标准;拟定城市容貌管理工作方案、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市容管理责任区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城区大型固定性户外广告、公共场地及道路红线内设置的非固定公用设施、停车场、门头字牌、宣传栏、临时宣传点(含各类亭棚)等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种违反道路容貌(乱摆乱放等)、主次干道建(构)筑物容貌(乱安乱装等)行为的督查工作;负责对城区水面容貌进行检查和管理;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参与与市容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的亮化设计审查,对城区各单位的亮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接综合行政执法进小区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依法拟定城市环境卫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检查监督;负责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工作方案、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参与与环境卫生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拟订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专项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建设活动。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审核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业务考核、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和答辩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调度城区城管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情况;负责对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