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升其能力,改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合作社发展实际,拟扶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扶持对象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稳定,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不良行为。
2、建设内容符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的要求,建设方案可行,建设项目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3、扶持对象为正常经营两年以上农民合作社。
(二)扶持内容
支持2025年9月1日以后新建、改扩建的厂房、车间、仓储、冷链、温室,圈舍,烘干等生产设施(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生产设施设备购置(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名录库中农机具不予补贴);支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扶持标准
单体农民合作社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左右。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项目扶持方向、对象及内容,项目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资金。
2、投资估算合理、建设方案可行,2025年12月31日前能实施完成的项目,项目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3、合作社经营正常、制度齐全、财务规范。
三、项目申报方式
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申报时请提供项目建设方案,申报材料截至2025年8月13日,报送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905室。
联系人:李晓琴, 联系电话:0527-89661813;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