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 号)文件精神,经过系统数据比对,经办机构初审并会同劳动关系、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参保单位的企业信用、是否属于“僵尸”企业、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以及是否符合环保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2126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23128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