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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根据《2024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09:00—11:3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03室。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人身份证。

(二)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三)报考限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还需提供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还需提供退伍证。

非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四)以江苏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与单位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五)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等材料。

(六)本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身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规培证书、职称(执业)证书等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招聘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

因特殊情况,考生无法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面试公告,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27—85271823。

附件:1.2024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未就业承诺书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