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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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281X/2024-00130 分类 政府办文件   文秘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3-01
文号 泗政办发〔2024〕6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泗政办发〔2024〕6号关于印发泗阳县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doc
时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前期,由县司法局牵头编制了《泗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经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合理规划、统筹兼顾,确保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文件起草工作。

二、规范起草程序。起草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要求,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要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顾问和参谋作用,形成规范、合法的文件草案。

三、充分调研论证。起草单位要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增强科学性和民主性。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有关组织和公民意见,切实提升制定工作的社会公众参与度。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或组织专家论证。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职权的,起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凡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当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并履行立项程序,经批准后按照程序制定。

附件:泗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泗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序号

规范性文件拟定名称

起草部门

计划出台时间

1

泗阳县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办法

民政局

2024年5月

2

泗阳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