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分别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税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涉税问题较多,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税事项监督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整改
(一)即知即改。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要对县主要领导批示的《纪检监察要情》(2022年10月8日第27期)所涉及的64个项目中列明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全面排查。政府投资工程各牵头单位(含乡镇、街道、园区、国有企业)要对近三年(2020-202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税情况进行自查,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要组织重点抽查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长效管理。针对《纪检监察要情》《审计直报信息》反映和全面排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发生原因,各监管单位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实现长效管理。
二、明确部门责任
(一)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责成造价代理等中介机构重点加强对招标清单中的税率、规费项目的列报审核。其中的涉税事项应符合税法规定,税率应与招标时税务机关实际执行税率相吻合,严防虚列税收项目、高抬税率现象发生。
(二)加强项目合同签约管理。各责任主体在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应过细把关,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明确税率及其他涉税遵从事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加强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在工程结算审计时,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和相关受托审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中标合同和清单,逐项审核涉税事项实际执行情况,对清单列明但实际未缴或少缴的税款予以调减,并在审计结算报告中注明后期中标方开票税率。
(四)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督审核。在前期工程款支付时,各责任主体应认真审核中标单位提供的税收发票,重点就实缴税率与施工合同约定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无特殊原因有出入的应责令重开;工程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时,各责任主体应对照审计报告中涉税事项逐项核实,重点审核结算报告中明确的开票税率是否一致。
(五)加强项目涉税业务培训。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要组织各责任主体和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税事项政策辅导,进一步提高涉税业务处理能力。
三、相关工作要求
县财政(国资)、审计、税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对政府投资工程履约情况、涉税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约、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等全流程监管。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或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