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5〕133号)和《关于印发宿迁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分析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是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路径。我县于2020年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验收,经研究决定,继续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行动、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强化健康生活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引导全民参与,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降低社会和个体风险,全面推动和促进泗阳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延长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从而实现减少发病、减轻疾病负担、降低危害、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二)加大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
2.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三减三健”专题宣传;
2.开展“三减三健”专题活动。
(四)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五)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多种渠道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六)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促进医养结合。
(七)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八)创新引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与文化建设、卫生乡镇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3项以上;
2.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要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建设特色案例2个以上,案例撰写符合要求。
五、工作职责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一)共性职责
1.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有建设方案、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建设资料收集整理要规范完整。要明确联络员,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做好本部门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部门建设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卫健系统全面建成无烟单位并持续巩固无烟环境;其他部门每年在本系统内至少建成1-2家无烟单位(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控制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下降5%;
6.强化健康优先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持续改进健康影响因素,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幼托机构)、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建设。
(二)个性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以及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和慢性病治疗相关的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等,负责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审核印发;成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督查组,开展多部门联合督查,负责建设活动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查;将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政府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指导县内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宣传引导;政府网站设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3.县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且每年不少于总体经费的10%;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4.县卫健局:协调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与慢性病防控相关公共政策;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及慢性病防控队伍;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开展重点人群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体检落实核查,将慢性病相关指标纳入必检项目,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诊治患者,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落实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落实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组织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组织及配合相关单位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5.县发改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每年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
6.县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授课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在幼儿园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健康讲座,利用幼儿园家长会,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盐与健康”学校专项主题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活动;协助组织学校适龄儿童为重点的口腔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实施。以小学为单位,开展儿童口腔检查,对龋齿儿童进行龋齿充填;对符合适应症儿童开展窝沟封闭;组织落实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组织开展辖区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次;协助在社区中建立健身场所,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达到90%;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7.县人社局:负责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编制的核定和落实,协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定期体检;将健康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厨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每季度将退休人员中的死亡注销登记信息通报县卫健局。
8.县医保局: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执行优惠政策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及分级诊疗工作,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每季度将医疗保险中报销的肿瘤病例、心脑血管病例登记信息通报县卫健局。
9.县民政局:协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制订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健身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项目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落实死亡人员殡葬服务环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查验管理工作,每月与县卫健局交换死亡人员火化信息。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禁止烟草广告工作;加强食品监督,建设健康餐厅及健康食堂酒店;餐饮服务单位减盐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各餐饮单位开展低盐和减盐膳食宣传,建立菜品营养标签,建立食盐和调味品使用台账,在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减盐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协助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无烟公共场所建设工作等。
11.县交运局:在全县主要交通干道、健身场所周边道路合理设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机动车道,提高人行道安全性。
12.县住建局: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在全县主要交通干道、健身场所周边道路合理设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机动车道,提高人行道安全性。
13.县公安局:创造居民健身活动安全环境,出台有利于步行或骑行的交通政策;每年向县卫健局提供分年龄段户籍人口资料,落实户口注销环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查验管理工作,每季度末以派出所为单位将注销户口的人口死亡登记资料及非正常死亡名单通报县卫健局核对。
14.县总工会:指导工会建立职工参加身体活动和锻炼的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建立健康档案;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15.县城管局: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规划建设“健康一条街”,通过设置健康宣传栏,户外灯箱广告等形式经常进行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负责宣传栏的维护和路灯广告内容的更换。
16.县文广旅局:在各旅游景点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宣传及控烟工作。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17.各乡镇(街道):创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各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在辖区主要交通干道、健身场所周边道路合理设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机动车道,提高人行道安全性;协调建设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饭店、食堂);协助组织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与有益的健身活动;积极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6月)
明确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成立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与任务责任分解表,组织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议,明确各乡镇(街道)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按照《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全面开展建设工作,同时抓好资料收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
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县创建办定期督促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并整理各类台账资料,并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
各相关单位要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提炼慢性病防控工作亮点,并做好各自系统内资料与现场准备。县创建办要做好迎检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并提交验收申请,接受专家组的评审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22年11月至2026年底)
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在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创。建立和完善由县创建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每季度要报告创建工作小结,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做好本部门信息上报工作。建立建设的完整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创建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将专项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指导,强化督查。为保证创建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县创建办要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督查,并适时将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督办通知,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1.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泗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