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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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阳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281X/2022-00184 分类 政府办文件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通知
发布机构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5-11
文号 泗政办发〔2022〕32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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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阳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23号)及县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泗阳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姜 兵 副县长

副组长:袁志勇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李 雷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春化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义红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余东华 县气象局副局长

董培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岁小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季如浩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史治安 县发改局党委委员

张 全 县资规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审定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针、政策、规划,研究解决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地点在县气象局,袁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及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保障工作;对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并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可行性方案的拟定、论证;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人工影响天气的科研工作。

县水利局:根据抗旱、水资源调度等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生产及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协同县气象局做好农业增雨抗旱、防雹减灾的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制定。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和催化剂的运输证的签发,协助县气象局做好弹药和催化剂的安全存储工作,参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的预算、划拨;会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监督、审计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操作、培训及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收集和提供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共同建立健全信息资源、监测预警共享机制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县发改局:负责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纳入全县规模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人工增雨及有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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