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泗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爱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李大明 副县长 成 员:李 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张鸿翔 县督查室主任 李东阳 众兴镇党委书记 董国宏 县财政局局长 王治国 县住建局局长 王前太 县发改局局长 苏学敏 县国土局局长 倪修宝 县规划局局长 孙建华 县征收办主任 梁 正 县审计局局长 朱红军 县城管局局长 武 胜 县公安局政委 马学平 县信访局局长,县委办副主任(挂职) 胡耀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亮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和协调;负责研究全县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制定改造总体工作方案;负责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办公地点设在县党政办公楼四楼413房间。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九组,分别为:办公室、征收动员组、业务保障组、房源保障组、资金保障组、资金审计组、违建管控组、综合执法组、督查督办组、信访稳定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为: 一、办公室 主 任:李 强 副主任:崔 亮、孙建华 成 员:石运林、史春雨、赵红忠、付爱兵 职 责:负责文稿计划的起草、编发棚户区改造工作简报、组织会议、考核奖评、后勤保障以及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程序性准备工作过细把关,集中收集规划、国土、发改等部门提供的专项证明,确保法律文书齐全,程序依法合法。 二、征收动员组 组 长:李东阳 副组长:王新权 成 员:张德成、臧海青、唐为扬、朱爱春、刘 明、夏忠毅 职 责:负责宣传发动,抽调镇村干部,由三套班子领导带队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征收动员工作;牵头做好强制搬迁工作现场秩序维持和人员稳控工作。 三、业务保障组 组 长:孙建华 副组长:徐宜祥 职 责: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催缴,征收政策把关、业务实施、人员培训、评估管理及拆除管理以及法律诉讼等,牵头拟定强制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成 员:徐业兵、朱海波、翁学胜、时 杰、付爱兵 四、房源保障组 组 长:王治国 副组长:孙 浪 王 玉 职 责:督促开发单位及国有公司提供产权调换房源供棚改项目征收安置,负责产权调换房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成 员:居长空、朱海波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董国宏 副组长:胡耀军 职 责: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和棚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棚改工作要求,为下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顺利争取奠定基础。 成 员:张同森、吴 昊、骆林刚 六、资金审计组 组 长:梁 正 副组长:陈 超 成 员:王宏伟、韦正霁、关华艳 职 责:依据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县财政局关于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对棚改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化实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 七、违建管控组 组 长:朱红军 副组长:王新权、姜 军 成 员:刘 明、陈继中 职 责: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内违章建筑的查处、拆除,协助做好强制搬迁中的秩序维持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综合执法组 组 长:武 胜 副组长:陈家燚 成 员:周海波、李春涛、朱正球、杨荣耀 职 责: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经营大户的催签催搬工作,限定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和搬迁工作,对不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人和事进行查处和曝光。 九、督查督办组 组 长:张鸿翔 副组长:葛永和 成 员:郝增才、朱以连 职 责: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负责对党员干部及机关单位支持配合征收情况、征收行为规范情况调查和处理。 十、信访稳定组 组 长:马学平 副组长:徐宜祥 成 员:石学光、张兴军、颜怀军 职 责:负责调查、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中引发的各类信访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