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鸿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泗阳县三庄镇夫庙村家门口就业厂房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宿迁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你单位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泗阳县三庄镇夫庙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5.257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19.1475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6.1065亩。规划建设厂房面积约 20800 平方米,门卫室约5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管网、绿化等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需要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挂牌确认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资金来源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线上专家评审。汇编文本报请本局审批时,同步完成市工程改革网上所需程序。
五、本通知非我局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