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宿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形成了制发计划。
二、编制过程
根据《宿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月上旬,县司法局牵头启动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立项调研和评估论证,筛选出2025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事项1件。
三、主要内容
《2025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共包含1个项目,是县城管局起草的《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
凡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当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并履行立项程序,经县政府批准后按照程序制定。起草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工作,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要求,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