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 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泗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泗政办发〔2021〕66号)。为便于推进和贯彻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建设乡村业态最美的运河之畔最美县,打造“平畴沃野、桃果飘香、林海绿都、灰瓦白墙、河清湖秀、墨香泗阳”的苏北乡村画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和《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1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县试点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领、节约集约;二是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三是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四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四、目标任务
以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前提,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推进农用地整治;二是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三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四是推动公共空间治理。
五、进度安排
1.调查摸底选址阶段(2020年7月至9月);
2.方案编制申报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
3.项目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
4.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月至3月);
5.后期管护阶段(2023年4月至长期);
6.成果推广阶段(2023年4月至长期)。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