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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281X/2021-00346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泗阳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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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时间

本文件出台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6日。

二.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遏制耕地“非农化”相关政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共管责任

1.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管地用地负总责。

2.履行部门责任。县资规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有调查取证、立案、依法查处责任。

3.构建共同责任。建立由纪委监委、检察、公安、发改、财政、住建、供电、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按照职责,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行联合预防和惩戒,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我县依法管地用地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共管机制

1.建立巡察网络。建立健全镇村自然资源监察网络,及时发现、上报、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2.加强执法监管。县资规局加强科技应用,创新巡查机制,建设“智慧护土”执法监管系统,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并及时进行警告、抄告、函告和公告“四告”。

(三)提升共管合力

1.建立通报督办机制。县资规局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卫片执法图斑,结合各属地日常巡察结果,对全县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行每季度通报制度,分析每季度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总体情况,将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例和重点案例进行通报。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新增自然资源违法问题,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3.完善案件移送制度。依靠“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建立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自然资源执法联动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办案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依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制度。

4.强化责任追究。对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以及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案件的乡镇(街道、场、园区),列入自然资源执法重管地区,重管期间,除违法用地整改,暂停所有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并由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场、园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启动问责。

(四)营造共管氛围

1.完善依法用地激励机制。对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秩序较好的乡镇(街道、场、园区),在用地指标分配、自然资源业务资金拨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争取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由被动执法向主动规范转变。

2.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宣传。深入宣传依法管地用地、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