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我县对现行有效的涉企规范性文件、政策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十八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清理的对象为截至2023年12月底,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的3件;废止的县政府政策1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宣布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
泗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http://www.siyang.gov.cn/siyang/zcjd/202411/241ec64d09394b12ad722425b6620815.shtml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部门 |
1 | 泗阳县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泗政办发〔2017〕75号 | 县住建局 |
2 | 泗阳县小额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 泗政办发〔2017〕166号 | 县民政局 |
3 | 关于印发泗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梯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缴存执行标准的通知 | 泗政办发〔2018〕111号 | 县住建局 |
4 | 泗阳县12345 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 泗政办发〔2020〕103号 | 县数据局 |
5 | 泗阳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泗政发〔2020〕38号 | 县数据局 |
6 | 泗阳县县城规划控制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 | 泗政规发〔2021〕2号 | 县资规局、县城管局 |
7 | 泗阳县预付卡管理办法 | 泗政规发〔2021〕3号 | 县市场监管局 |
8 |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泗政规发〔2021〕4号 | 县征收办 |
9 | 关于修订泗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决定 | 泗政规发〔2022〕4号 | 县公安局 |
10 | 泗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泗政规发〔2022〕5号 | 县住建局 |
11 | 泗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泗政规发〔2022〕6号 | 县财政局 |
12 | 泗阳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 泗政规发〔2023〕1号 | 县水利局 |
13 | 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泗政规发〔2023〕3号 | 县司法局 |
14 | 泗阳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 泗政规发〔2023〕4号 | 县公安局 |
附件2
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部门 |
1 | 泗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泗政发〔2012〕112号 | 县发改局 |
2 | 泗阳县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 | 泗政办发〔2014〕96号 | 县财政局 |
3 | 关于印发泗阳县全面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施意见的通知 | 泗政规发〔2023〕2号 | 县发改局 |
附件3
废止的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部门 |
1 | 泗阳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 泗政发〔2016〕118号 |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