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县政府决定由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县级国旗使用主管部门,对全县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县各相关部门及属地要协助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监督管理工作。
泗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名称 | 泗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县级国旗使用主管部门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2281X/2023-00429 | 分类 | 政府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泗政发〔2023〕105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泗政发〔2023〕105号关于确定县级国旗使用主管部门的通知.pdf | ||
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县政府决定由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县级国旗使用主管部门,对全县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县各相关部门及属地要协助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监督管理工作。
泗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