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通知》(苏建房保〔2013〕5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苏建房保〔2015〕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经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县2023年度城区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调整如下:
一、低收入线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00元。
二、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泗阳县人民政府
2023 年8 月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