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泗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泗阳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泗阳”(http://www.s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6号,邮编:223700,电话:0527-852728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泗阳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41号)文件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以重点领域信息为中心,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打造一批精品专题专栏,高质量推送信息公开。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疫情防控”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专题专栏,紧紧围绕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舆论引导,精准推送相关新闻、政策、宣传等信息。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对外发布县政府作出的决策和出台的政策,全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余条。 围绕“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6篇。“网络问政”平台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等 1925 件,回复数达 1925件,办结案件数达 1925件,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100%,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得到及时回复和办理。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
重点针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行辅导,同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指导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各类答复参考文本供各单位参考。2020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3件,全部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发生。收到依申请公开比较多的单位是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征收办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及房屋征收、生态环境、年度财政预算、消费维权等方面。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定了《泗阳县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推动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提高办事、工作效率。同时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精简,提高文字解读、图解政策和访谈解读水平,不断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开展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确保渠道通畅。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四)推进平台载体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拓展政务新媒体、政务热线等多渠道全媒体政民互动平台,结合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等政务公开体验区打造,为居民提供信息查询、信息申请等服务。在“我的泗阳”APP开设了“桃源民声”、政务公告栏目,拓展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全面准确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重点公开乡村规划、脱贫攻坚、资金财务等方面内容。在门户网站“网上泗阳”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共涵盖全县33个部门、15个乡镇(街道、场),公开内容包括机构信息、通知公告、统计信息、政策文件等。扎实推动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调查摸底,实行备案登记;推动影响力较小的政务新媒体整合进县政府官方政务新媒体;将更新缓慢、缺乏管理的政务新媒体关停,经清理融合,原有48家政务新媒体账号精简至8家,目前已全部纳入国家、省市监管平台。
(五)强化监督和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监督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规范。扎实强化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等,围绕新《条例》运用过程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剖析解读,并对我县政务公开理念、工作机制、信息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重点帮助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实现监管全覆盖。组织召开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部署会和2020年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设投诉建议栏目,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0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5 | -7 | 9384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36 | -24 | 492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478 | +12 | 8072 |
行政强制 | 270 | +2 | 19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9 | 8.2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1 | 2 | 0 | 0 | 0 | 0 | 1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6 | 1 | 0 | 0 | 0 | 0 | 6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七)总计 | 121 | 2 | 0 | 0 | 0 | 0 | 1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待优化提升,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完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上依然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特别是对于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针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和不足,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做到“三同步”,不断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强化标准目录应用指导。围绕我县本级及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公开方式、公开监督评价“四大标准”,强化标准目录实际运用效果,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质量。重点突出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注重实质性内容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