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泗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281X/2020-0007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泗阳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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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泗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泗阳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泗阳”(http://www.s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6号,邮编:223700,电话:0527-852728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以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加强队伍建设。我县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政府各部门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同时,县政府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科,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澄清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泗阳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泗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6月印发《关于印发泗阳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对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达效得到有效保障。

(三)强化载体建设。在门户网站“网上泗阳”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共涵盖全县55家单位,公开内容包括机构信息、通知公告、统计信息、政策文件等等,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同时,公众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各政府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公开申请办理状态,依法获取有关信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畅,便于群众获取信息。

(四)精准发布解读。2019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万余条、“泗阳政务”和“掌上泗阳”1万余条。会同县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围绕学生托管、失能老人供养、烟花爆竹禁燃、食品安全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先后制作了27期政策简明问答,有力提升了政策的传播力和知晓率。

(五)举办培训指导。指导县各有关部门在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单行本、提供现场咨询讲解以及大屏幕、宣传栏普及《条例》内容,有力增进了群众对《条例》的了解。扎实强化教育培训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形式,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5月15日新条例实施当日,承办全市政务公开“大讲堂”活动,邀请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刘军同志授课;6月下旬组织县各单位政务公开负责人赴北京清华大学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余凌云、单学刚等知名教授授课,为更好贯彻实施《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28

49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0

-106

2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08

-130

2032

行政强制

282

-12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7

769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14

0

0

2

0

1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

14

0

0

2

0

9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92

14

0

0

2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公开不及时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单位信息公开队伍不稳定,具体负责同志因机构改革原因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另外,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业务能力不强,往往一人承担多项工作,业务做得也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善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督查和通报,定期向全县各单位发布督查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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