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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泗阳县举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新闻发布会
索引号 01432281X/2023-00329 分类 新闻发布会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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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举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新闻发布会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要求,合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实现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进一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8月16日下午,泗阳县举行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制定情况和分步骤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

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运局、城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八家单位分别就本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作了汇报。

城管局: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职业素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教育培训,培训覆盖全县城管领域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各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及案件查处有序开展。依托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考核制度,组织业务、纪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落实依法治县办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督促四类重点企业,对照检查表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培训,同时贯彻落实不予处罚清单等要求,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精准执法,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交运局:将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及张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交通建设,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细化量化执法尺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宣传指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以和谐共生的,这不仅在于严格的环境执法,更在于公众是否了解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运用程度。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定向宣传,通过对常见案例的解读,提高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排污主体自觉守法。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对经普通程序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按照裁量规定的裁量因子,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环境危害后果等情况,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必须处罚的案件,严格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告知从轻处理情节、情形,并指导违法主体如何改正,引导违法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

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执法,除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假冒伪劣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一般经营行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落实“三项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优先采取说服教育、提醒、约谈等方式,给予免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宥处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手段坚守监管底线,切实营造起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广旅局: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和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卫健局: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促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助力扶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拓宽监测领域,推行不见面执法;要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四化”同步改革工作,让“非现场执法”的触角伸入卫生监督各个领域,为全县人民的卫生健康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农村局: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奠定坚实的基础,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配套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内部制约程序制度,客观记录行政权力行使的历史。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标准科学、合理地融入法律的原则和规则,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坚持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做到“执法指导和整改建议”并举,努力让监管对象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

最后,县司法局局长张鸿翔就我县将规范适用工作列入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狠抓落实,作了几点汇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行政裁量权基准社会知晓率。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采取电子屏、公开栏、设置易拉宝、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企业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和评议行政执法活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行政裁量权基准纳入年度普法清单,采取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社会知晓度。

二是加大适用力度,切实解决“不会适用、不敢适用”的问题。县各执法单位要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运用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执法的能力。要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嵌入执法办案系统,为执法活动提供精准指引。要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行政处罚告知、行政执法决定书等执法关键环节,涉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在相关执法文书中对基准适用情况予以明确。要将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向案件审核、集体讨论、音像记录等延伸,保证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符合相关工作规范。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落地见效。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季报”制度,每季度每个执法单位要按《通知》要求,报送“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统计表和至少一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典型案例至县司法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12345热线部门,每月底前将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情况梳理通报至县司法局。要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作用,及时掌握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对不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情况,各联系点企业要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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