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红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红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须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陈昱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其国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王岩同志任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沈燕红同志任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正科级);
尹华同志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茂松同志任来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前春同志任史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小川同志任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挂职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波同志任来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庆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徐山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陈永旗同志任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耀西同志任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运林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龙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亮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秦敢同志新袁新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通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梅同志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宋一河同志来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晔同志来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泗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