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承担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其他工作。
宗旨:依法、公平、公正、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业务范围
(一)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仲裁咨询服务。
(二)受理、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指导基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处理工作,参与调解处理基层重大或者疑难争议案件。
三、办公地址
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中心西主楼13楼1313室。
四、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五、热线电话
0527-85273296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