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补齐供水基础设施短板,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护理,近期县住建局出台了《泗阳县城乡供水单位管理制度(试行)》。
《制度》共14条,主要依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等法律与规范,结合我县城乡供水实际,既吸收借鉴省内外城市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又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供水单位在水质检测、设施维护、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面的责任,强化供水设施保护,规范供水经营与用水管理,着力解决高品质供水、二次供水、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