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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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432281X/2023-00381 分类 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8-09
文号 泗农〔2023〕5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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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号建议的答复

任红利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秸秆杂草等综合回收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农业秸秆杂草等综合回收利用作为泗阳县发展现代农业、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拓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产业化利用方式,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弃置问题,推进泗阳县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泗阳县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等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农作物生长规律以及各种技术路线实施的限制因素,合理选择适宜的秸秆综合回收利用路径和方式,形成具有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旨在维持地域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多元利用,突出重点。坚持秸秆机械化还田与产业化利用的共生组合,实施重点既要立足当前,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成熟适用的利用方式,又要着眼长远,充分把握秸秆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推动秸秆利用向清洁化、产业化、规模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加快构建起以秸秆为原料的新型生态产业体系,即秸秆“五化”结合的生态产业模式。

(三)探索创新,形成机制。注重传统方式与现代技术的结合,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和已有技术进行归纳和梳理,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探索创新,把推进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扩大生产规模,着力构建秸秆综合回收利用长效机制。

(四)多措并举,强化扶持。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政府各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协作机制,从土地、技术、税费、政策、资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积极探索良策,通过加大投入、政策倾斜等激励手段,引导和集聚多方力量,合力于推进全县秸秆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水平。

三、发展目标

2022-2025年,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95%、96%、97%、98%,除机械化全量还田外,全部实现秸秆离田收贮利用,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目标。

四、实施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紧密围绕年度发展目标要求和每年度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度全县种植各类农作物148.51万亩,年累计秸秆理论资源可产生量73.43万吨,可收集秸秆57.99万吨,通过机械化秸秆还田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秸秆56.7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7.79%以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采取制定出台《泗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会同县财政行文下发各年度《泗阳县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2022年秸秆补贴详细如下:

(一)补助范围

1.秸秆收储和利用按量补助

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且年收储利用县内秸秆不低于200吨的各类秸秆市场主体。对低于200吨的各类秸秆市场主体等不予补助。

2.建设秸秆收储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1-2个

县内具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能力提升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机构。实行乡镇、街道申请后,再由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实施主体。体系建成后年收储秸秆3000吨以上。

(二)资金来源

2022年度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250万元,资金使用实行总量控制。

(三)补助标准

1.秸秆收储

(1)新建秸秆收储站。在没有全量还田的乡镇,新建不低于10亩的秸秆集中堆放场、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管护用房、有占草场面积5%以上的防火水池或水沟、有打捆设备、有监控设施、有专用变压器等“六有”标准的秸秆收储站,每处一次性补助15万元。

(2)已建秸秆收储站。通过人工、机械等手段,将秸秆从田间地头收集到固定收储站,以供下一步利用,每吨补助20-50元,最多不得超过25万元。

(3)为提升汛期水质,建议秸秆机械化收集仅限于稻麦秸秆,对乡镇、街道(场)利用机械化打捆收集秸秆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给予重点扶持。每吨补助130-180元(备注:收集麦秸秆不低于0.25吨/亩、稻秸秆不低于0.5吨/亩,需提供收集秸秆土地面积、出售秸秆生物质发电厂、秸秆利用等大型企业相对应的秸秆量),乡镇、街道(场)最多不得超过25万元,(备注:2019年合并乡、镇、街道办可以增加到40万元)。  

2.秸秆利用

(1)鼓励创新全量利用农作物秸秆,对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创新发明2022年新获得创作成果、发明专利的利用企业、经纪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秸秆能源化:通过秸秆生产固化成型燃料、直燃发电、秸秆气化、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气化发电以及秸秆锅炉直燃供热等途径使用秸秆,每吨补助30-60元,最多不得超过25万元。

(3)秸秆肥料化:通过秸秆生产生物有机肥等途径使用秸秆,每吨补助20-50元,最多不得超过25万元。

(4)秸秆饲料化:通过农作物秸秆氨化、微贮、膨化等技术处理秸秆,转化为可供草食家畜食用的饲料(不含青贮饲草),每吨补助10-30元,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

(5)秸秆基料化:通过堆沤、发酵等工序,将秸秆用来制作培育食用菌的基料,或用于生产供花卉、苗木、草坪和水稻育秧使用的基质等四种利用形式每吨补助30-60元,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

(6)工业原料化:用秸秆制作板材、工业包装部件、制作托盘、草垫、将秸秆制成纸浆用于造纸、编织草帘、草席用于温室保温、易碎品和苗木运输等,每吨补助50-120元,最多不得超过50万元。

与以上利用途径类似,可消纳相当数量秸秆的其他利用方式参照同类进行补助。

3.秸秆收储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建钢架彩钢瓦堆置秸秆大棚1500平方米,购置大型秸秆机械化打捆机1台、叉车1台、抓草机2台、秸秆输送机2台、运输车辆1台、大型中拖2台、地磅1台以及消防设施设备、配套电器设施设备,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构建等。年秸秆收储能力3000吨以上,一次性补助资金4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主要部门职责建议如下:

县污防指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制定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场)和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产生较大影响的,按规定程序提请问责。

生态环境局协助县污防指办做好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对接上级火点核查及巡查工作;省市规定的夏、秋季秸秆集中禁烧期间,负责对禁烧秸秆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李口镇、新袁镇、裴圩镇、卢集镇、临河镇、众兴街道、城厢街道、农场、原种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秸秆机械还田工作督促指导;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场)对购买秸秆还田机具、秸秆回收利用机械,按购机补贴政策予以财政补贴:做好秸秆还田(离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田质量状况的督查考核工作;指导培育秸秆多形式利用产业;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指导秸秆堆放草场和临时堆储点建设;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积极做好来安街道、王集镇、爱园镇、穿城镇、三庄镇、庄圩乡(包括原种场分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推进工作;组织督促县域内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做好秸秆收购、储运、利用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恶意焚烧临时堆储点、草场收储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在依法依规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对统一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通行给予一定便利。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焚烧垃圾、落叶等烧荒行为常态化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乡镇(街道、场)规范做好乡村的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和协调全县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行为的督查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谷晒场督查活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负责落实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减免有关过路过桥费。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关项目的政策争取、考核督促等工作。

县资规局负责秸秆综合收储场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宿迁日报泗阳记者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浓厚舆论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费安排。

(二)科技支撑

县农业、科技、农机等部门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科研工作,优先安排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项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技能水平。结合泗阳县秸秆利用现状,积极组织农业科技研发部门和高等院校,对秸秆还田、收集、有机肥生产和食用菌生产过程进行研究。对现有较为成熟的秸秆收集、制造有机肥、秸秆制板、户用秸秆气化炉、固体压块燃料、生物饲料、生物柴油及秸秆手工艺术品制造等技术,要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引导鼓励秸秆利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有机结合,力争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取得较大突破。对于利用秸秆收集、生产有机肥和食用菌的企业或者农户,县农业农村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和农户解决生产难题,降低风险和生产成本。

(三)政策措施

在既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改革创新,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和环节,积极研究制定较为完善的扶持政策和税惠政策。一方面,积极发挥政策带动效应,鼓励相关企业对秸秆资源进行规模化、深层次利用,重点突出对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秸秆收集服务体系的扶持和引导;县农机局要加快完善秸秆还田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大还田机械补贴力度;土地管理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秸秆收贮堆场用地、秸秆气化站、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基础设施、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用地等方面应给予全力支持,秸秆收贮临时堆放场地应尽量利用农村空闲土地和十边隙地,确需占用农地的,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耕作条件。另一方面,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利用秸秆发电、使用固化成型燃料、加工板材等综合利用企业,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其秸秆实际利用量,根据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必须加强对该类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确保政策真正发挥效益;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对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资金支持

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建立目标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资金渠道,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环节和不同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局要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省、市、县不同层级安排的秸秆利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按因素法测算,做好对全县秸秆利用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资金支持。规划期内,对本次规划中明确的重点建设项目,县财政局应根据每年批准的实施计划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突出财政资金扶持重点,实行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目标管理考核,将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状况与财政扶持资金安排直接挂钩,提高资金扶持的精准度。针对目前泗阳县在秸秆综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好资金补贴工作:一是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和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将秸秆还田、收集、黄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三是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四是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

(五)宣传发动

舆论宣传是有效处理好农村农作物秸秆,保护好农村环境工作的先导。在电视台通过动漫、快板书、宣传滚动标语进行宣传,电视台开辟“秸秆综合利用”专栏,报道各乡镇(街道)企业有效处理农业秸秆杂草等综合回收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把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农户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姓名: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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