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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泗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和建议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4-09-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为了扩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公众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与实施效果,根据《宿迁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决定对《泗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泗政规发[2022]5号)进行实施后评估,现就该文件的制定技术、内容质量、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影响因素等方面,于2024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时间结束,未接受到任何意见。

特此反馈。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征求链接:http://www.siyang.gov.cn/siyang/dczj/mycontent.shtml?id=81828CCCC7212E1647EE73E4F74E96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