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县数据局紧扣招标投标领域法治建设要求,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创新构建标准化、法治化、程序化的多元“化”解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异议处理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异议处理满意度。
一是处理流程标准化。通过编制标准化《招标投标异议处理备案表》,明确涵盖项目名称、异议人的详细信息、被异议人、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等内容。同时,设置代理公司、招标人法律顾问等责任单位意见栏,特别在表尾增设责任条款,要求招标人作为异议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处理。
二是协同联动法治化。构建“代理初提+法律研判+管理决策”的三核协同体系。代理公司参照同类案例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法律顾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异议处理全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查;招标人统筹各方资源,结合备案表信息与法律顾问意见,最终作出科学合理的处理决策。三方的协同发力,为异议处理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三是归集档案程序化。代理公司在项目异议处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要求其会同招标人对所有异议事项进行规范梳理,从异议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条款到具体诉求,均需详细录入备案表,并严格落实“一案一表一档”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化的档案归集,实现异议处理全程留痕。
截至目前,该局提前指导招标人高效处理招标投标异议87件,实现异议处理合规率100%。(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