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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数据局: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审批 守护公众用药安全

发布时间: 2025-0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审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县数据局严格落实“三审批”工作机制,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审批监管体系。

一是审批从严,夯实用药安全根基。在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申请、经营许可变更等环节,凡新聘用的执业药师,必须取得注册证、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确保在职在岗。明确要求远程审方模式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门店执业药师的配置工作,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药品审方工作。精准核实每一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保审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审批优化,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对审批流程进行深度优化,将变更事项中(不含现场验收)受理、审查和审批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对简单事项实行即到即办,对关联事项实行同审同办。缩短审批时间,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时限要求,并严格监督执行,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审批协作,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发现问题及时互通信息,联合采取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如在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行动中,数据局提供注册数据,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核实,并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通过部门协作,有效遏制“挂证”现象的发生。(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