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8元提高至228元,新政策已于2024年11月落实到位,同时补发2024年1-10月提标差额部分基础养老金3200余万元。(朱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