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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为食品摊贩核发“备案卡”实行持卡经营制

发布时间: 2024-09-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隐患的来源之一。近期,主城区食品摊贩信息公示不到位,为此,县食安办组织城管局、众兴街道,对食品摊贩亮卡经营情况,进行“回头望”。

一是规范执卡,亮卡经营。检查时,看食品摊贩经营,是否持有泗阳县《食品摊贩备案卡》,内容包括:食品经营实名备案卡编号、摊贩名称、负责人、经营业态、经营范围、健康证信息、备案机关等。提醒经营户公示卡丢失,及时补办。

二是建立制度,自觉执行。要求经营者须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是加强巡查,长效监管。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进行属地管理,扛起监管巡查责任,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含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者,及时报告,严肃查处。县食安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食品摊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会办。

至目前,已核发泗阳县《食品摊贩备案卡》17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