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泗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281X/2023-0002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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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泗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806室,邮编:223700,电话:0527-852124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泗阳县应急管理局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有力促进了县应急管理局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了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不遗漏,防止了主动公开信息不完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凡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022年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重点工作11条、政策文件3条、其他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要求,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流程制式、内容完整、及时有效,从源头上进行有效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专题建设,坚持有信息必公开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灾领域等热点专题的更新维护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局办科室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各项业务培训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制度办理,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泗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要求的规定和公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规范,特别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上存在被动拖拉现象。三是社会宣传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较少,与公众的互动还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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