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泗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对糕点、调味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酒类、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豆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饮料、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共24大类食品45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418批次,不合格37批次(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