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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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

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自20089211231,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建设,提高道路交通防控能力,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品引发的严重爆炸、泄漏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高速公路管控。

1、科学合理安排勤务。调集所有警力和装备,加大路面巡逻频度和密度,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管辖里程超过30公里的大队,同一时间段在线巡逻车辆不得少于2辆,超过50公里的不得少于3辆。严格落实主线收费站卡口24小时值守制度,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逐车检查,依法处罚,并责令纠正。原则上同一时间省际及跨江大桥主线站执勤警力不得少于3人、辅警或协勤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他主线站执勤警力不得少于2人、辅警或协勤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强化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省高速公路公安交巡警指挥调度中心与路网指挥调度、路政、救援等部门共同值班、协同作战、联动管理。按照点上测、卡上查、线上控、网上巡的要求,充分运用路面监控、固定和流动电子警察、收费道口拦截系统等技术手段,从严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变道及停车上下客等动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治态势。利用技术装备查处交通违法的比例要占30%以上。

3、强化恶劣天气高速公路管控。健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研判和预警机制,认真分析近年来辖区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规律特点,完善恶劣天气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演练。会同气象、路政部门落实信息通报制度,随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掌握恶劣天气易发的时间和地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严格落实分级管制措施,对确需实施交通封闭管制的,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要加强与交通路政、道路经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发布交通管制和路况信息,规范设置管制标志,有效控制车辆驶入。对已经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要开启警灯、车载显示屏、高音喇叭喊话,警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行驶。要强化指挥调度,遇大雾等恶劣天气,交巡警支、大队领导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协调组织落实区域交通管控措施。

4、加强部门协作。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实行联勤联动制度,提高路面管控效能。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等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年内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95%以上。在高速公路收费员、路政员和养护工队伍中聘请一批交通安全信息员,鼓励举报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形成管理合力。

(二)严密重点车辆安全检查。

5、落实逢车必查制度。认真贯彻省厅交巡警总队和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通知要求,组织精干力量进驻19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开展联合检查。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所有省、市际治安卡口和公路执勤点要落实警力,加强对农村客运班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

6、坚持严格执法。对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就地消除违法行为,及时录入违法系统。对查处的车辆和驾驶人逐一上网查询违法记录,凡记满12分和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一律停止运行。

7、认真落实违法抄告制度。对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车辆所在地公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和教育。

8、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各市、县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实的要奖励举报人。

(三)实行严格的源头安全监管。

9、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1015前,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所有公路客车、农村公交车安全状况一个不漏地进行上线检测,对从业的驾驶人员一个不漏地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不符合驾驶资质、身体患有疾病影响安全驾驶和记满12分的,不准驾驶车辆。对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车辆和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客运驾驶人,一律停运、停驶。

10、落实客运安全监管制度。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建立客运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对跨省、市运输的长途客运车站派驻交巡民警和运政稽查人员,对农村公交班车的出站点,要明确挂钩负责的民警。对客运企业回站例检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出门检查制度进行严格督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1、加强重点车辆安全运行动态监管。会同安监、交通、教育部门督促运输企业为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安装GPS装置,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加强车辆安全运行动态监管。

12、强化农用运输车辆源头监管。会同发改、经贸、交通、安监、工商、农机、质监等部门,加强变型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驾驶人培训考试、上路行驶等环节的监管。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超过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标准生产的一律不准出厂销售,超标准和非法改装的一律不准办牌办证,违规到外省领取牌照的严格限定通行时间和路段。

13、实行交通违法预警通报制度。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系数评估,落实车辆单位安全等级管理、交通违法预警通报制度,在对驾驶人严格落实“荣誉榜”和“黑名单”制度的同时,每月对客货、危险品运输单位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并在媒体上通报排名。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提请安监、交通部门责令运输单位停业整顿。

14、严格责任追究。对车辆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因严重违法造成重大事故的,坚决追究单位法人的责任,并建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降低企业资质,限制运行线路,压缩经营空间,把交通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

(四)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15、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认真贯彻省安委会“7·16和“9·1会议精神,围绕“四个一批”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四个“一个不漏”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时间延至年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10月中旬,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6、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强化路面检查管控,每周组织集中统一行动,着力解决农村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农村公交车违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多人骑乘等危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凡农村举办集市贸易和赶集、庙会的,一律派交巡警现场维护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查处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7、全面推行路长负责制。在每条农村道路明确路长,设置路长标志牌,分线分段包干。明确路长职责任务,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研究加强沿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等措施。

18、滚动排查整改农村公路隐患。对农村县乡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桩。会同有关部门对今年列入整改计划的,逐一检查落实整改进度和整改措施,把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以及形成的原因向社会公布,并提醒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五)大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19、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在921930启动宣传阶段,围绕百日行动主要目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百日行动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为百日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20、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宣传。不断拓展宣传载体,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交通宣传安全责任制,采取组建义务宣传队、展览交通事故案例图片、放映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运输单位、村庄和集市,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到到企业、到村组、到家庭。充分发挥流动宣传车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车辆单位和外来人员聚集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祝福平安千万家”和“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把特大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安全行车提示卡发放宣传到所有运输企业、培训学校及校车驾驶人,发放宣传到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所有居民群众。

21、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全省所有交巡警执勤大(中)队、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统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展板。在客货运场站、城市繁华路口、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统一设置宣传橱窗,在公路收费站、跨线桥、服务区等制作固定宣传警示、提示标语。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常识性、基础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22、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专栏作用,不间断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报道。利用交通广播整点播报、电视游走字幕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加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力度,邀请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开展随警行动,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挂靠经营、私人承包的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车辆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在昆明召开的全国预防特大事故现场会讲话和省长助理、厅长黄明同志近期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历史看过去、辩证看成绩,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和干劲、非比寻常的力度和措施,全面反思、全面整治、全面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高度重视百日行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坚决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勇于自我加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盯紧目标,奋力拼搏,确保我省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百日行动指挥部,由陈逸中副厅长任总指挥、厅交巡警总队洪维志总队长任副总指挥,并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排名,实时掌握汇总各地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各地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具体指挥督导本地百日行动的开展。行动期间,全省每10天即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对高速公路和重点国省道组织1次集中行动,各地要加强指挥调度,不断掀起整治高潮。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公安机关及交巡警部门的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协调,研究解决迫切问题。要特别重视宣传阵地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考核。交巡警支、大队负责人要身先士卒,跟班作业,带头参与。要把源头监管、路面检查、执法管理、宣传教育等重点环节、关键措施,逐一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民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多、管理基础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要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公安部交管局督导暗访反馈的问题,要逐一解决,限期改变面貌。百日行动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交巡警支队长要到省厅说明情况;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交巡警大队长到市公安局说明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省厅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做好警务保障,加强安全防护。今年全省交通管理任务繁重,广大交巡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压力很大。各地要更加关心交巡警的工作、生活,保证广大民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投入百日行动。要加大对执勤执法装备的投入,配备足够的测速和酒精检测等执法装备,确保工作需要。要严格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教育民警提高安全执法意识,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动态。各市局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名单925日前报省厅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25-8352643683526440)。百日行动实行周报制,各市要在每周一上午10时前上报上一周工作情况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周报表》(附表)。12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