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泗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阳县残联办公室联系(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长春西路2号,邮编:223700,电话:0527-807035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残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依据“三定”方案、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更新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2.规范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文字等表现形式,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等政策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归纳梳理,本年度县残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县政府网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坚持以政务公开、服务残疾人为宗旨,强化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对于残疾人群体关心的民生工程项目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强化整改与考核。主动与县政务公开办加强沟通解决工作上的难点,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改进。
2022年县残联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2年县残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内容更新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二是加强专栏维护力度,努力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创新做法。县残联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